注册欧盟商标有哪些优势和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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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欧盟商标有哪些优势和好处

作者:山东恒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2 08:29:49

我国对海外注册商标鼓励补贴后,海外商标注册就成了热门。很多企业都开始优先抢占国外市场,其中商标和欧美商标较为受欢迎。那么注册欧盟商标到底好不好?

1.注册欧盟商标对申请人一般无限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会仅仅是欧盟成员的国民,遵守其他条约的他国国民都可以申请;

2.注册欧盟商标费用较低,只需申请注册一次,就可在拥有28个成员国的欧盟使用该注册商标,相对于在单一国家提出的商标注册,费用会大幅度的降低;

3.注册欧盟商标在欧盟成员国中保持整体的效力: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在欧盟28个成员国内得到注册商标的保护,不需要再分别制定到所希望保护的国家,非常方便。我们可以将欧盟商标成为共同体商标,共同体的好处在于如果你的注册商标在成员国中的一个国家只用,不会面临该商标在其他商标被撤销的危险。共同体商标转让和变更或续展将在所有成员国范围内发生效力,简单的来说提交欧盟商标申请可以拥有28个成员国商标的使用权。

4.注册欧盟商标是有双重保护原则的,共同体注册商标不会取代国家注册商标,国家注册商标和国际商标可以一起存在:

(1)如果一个申请人向共同体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那么申请人可以在3个月内将共同体商标转换为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商标申请,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2)欧盟注册商标在共同体内部公告期内,共同体国家的在线权利人可以提出异议。如国家在先的商标所有权人在知晓的情况下允许在后的共同体商标连续使用5年,就丧失了提出无效或反对使用的权利。两个商标共存,在同一地域内会有两个不同的商标所有权人;

5.注册欧盟商标对申请语言是没有限制,可使用多成员国的语言。

6.注册欧盟商标对国内基础注册没有作出任何要求。

由于济南商标注册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多,所以企业在办理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对商标注册流程不了解、材料准备不齐全等问题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因此,很多企业都会交由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但是由于新注册商标需要花费的时间较长,且商标注册成功率较低,所以一些企业会采取商标转让的方式。现在注册商标越来越难,所以很多选择直接购买商标。购买商标,即是转让商标。持有人通过从商标局,申请转让到给到受让人。购买商标有哪些好处呢?

(1)购买商标节省时间虽然买商标比注册商标要贵一些,但是购买商标能能快速地获取商标,节省大部分时间。一般情况下,购买商标需要6-10个月的周期,而注册商标需要1-2年的时间。且购买的商标,一般办完转让手续就可以将商标投入使用(受让人拿到商标注册证、商标公证书、商标转让协议)。

(2)购买商标成功率较高在小编看来,之所以有“商标交易”,是因为很多人任何注册商标需要长时间的等待,而购买商标就不会存在这些问题,商标都是现成的R商标,只需要向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就行了,不需要面临商标盲查期等风险。商标的资源是有限的,我国采取商标注册在先的原则,只要别人注册了,你就不能注册,所以更多的商标存在近似情况,因此商标注册成功率较低。购买商标则不同,因为商标已经是R商标,只要商标持有人愿意,基本上商标提出转让申请,那么商标就是你的。

(3)可以挑选好的商标由于商标资源有限,因此现在要注册2个字的商标很难,但是购买2个字的商标很容易。的商标交易区拥有很多1-3个字的商标资源,欢迎来选。

(4)交易商标具有品牌影响力一般情况下,商标的经营年限越长,其商业价值就越高。购买别人的商标时,其商标已经哟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不用多做宣传,这是商标本身就具备的价值,但还要要注意选择选择与自己产品符合的商标名,这样既能让消费者更容易记住,同时也会慢慢帮你扩大品牌影响力。

显著性是商标的本质要求,直接反映出商标产生的目的,即通过相应的标识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从而使消费者能通过商标对商品的质量等特征进行判断。从某种程度讲,“显著性”与“足以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含义基本一致。

不具有显著性,主要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商标对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等特点进行直接描述,但是不包括间接描述的情况;

另一方面,采用整体判断原则,即商标使用了常用的表达方式表达了商标或服务的特点,但是不包括经过特殊处理的表达方式。商标标识本身不具有显著性,通常是因为过于简单或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构成,使得消费者难以将其作为商标予以识别,从而起不到商标应有的识别功能。

根据《商标法》)第九条和《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巴黎公约某一成员国正式提出济南商标注册申请的,在提出注册申请的6个月内,在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同一类别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申请件要求优先权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及《巴黎公约》的规定,新申请的商标必须要与初次申请的商标完全相同,同时新申请商标的类别也应与初次申请指定的类别相同。考虑到实际的使用情况,申请人可以将新申请商标的指定类别范围缩小,但不能超出初次申请的商品类别。

商标注册优先权第一点:申请人欲要享有优先权的,必须向《巴黎公约》某些有关成员国作声明要求享用优先权,并且指明前一次申请的日期和受理第一次申请的国家,以及申请号。

商标注册优先权第二点:申请日期。申请日期是指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收到申请的日期,而不是指申请人向主管机关递交申请的日期;

商标注册优先权第三点:声明要求优先权是以向巴黎公约成员提出的第一次申请为基础。

商标注册优先权第四点:如果第一次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家不是协定成员国而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如、等,只要申请人具备商标国际注册的资格和条件,该申请人也有权利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声明在被指定保护的国家要求优先权。

如果没有优先权原则,申请人就必须同时在若干国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稍不注意,某一国家的商标就会被他人抢注,从而无法在该国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优先权的存在,有效降低了跨国商标抢注的现象发生,对于拥有国际视野的公司及个人,具有非常重要哦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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