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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商标时如何判断其价值?

作者:山东恒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5 08:19:51

1)商标运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2)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运用人反而不能再运用该商标。

3)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运用在一样或类似产品的已注册商标一样或许近似,然后发生侵权行为。

4)未注册商标不能构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变成运用人的无形资产。

总归,运用未注册商标,会影响公司的出产经营活动。

济南商标注册需要很长时间,目前市面大部分的商品所用的还是未注册的商标。那么已注册的商标和未注册的商标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我们就说说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已注册的商标和未注册的商标外观的不同注册商标可以在商标,商品等物品上标记注册或注册标记,未注册商标则不能标记。这个区别相信对大家来说是最简单最直观的感受。要看一个商标是否是注册商标,直接在商品上面找标记是最简单粗暴的办法。有标记就是注册商标,没有就是未注册商标。

已注册的商标和未注册的商标法律地位不同与外观的区别可以被直接感受到不同的是,法律地位的区别才是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本质区别。法律地位的不同又可以从下面四个方面加以细分。已注册的商标和未注册的商标排他权不同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则无权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若其不申请注册,就可能被他人抢先注册,并被禁止继续使用该商标。

已注册的商标和未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不同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只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其无权禁止他人使用,先使用人无权对第三人的使用援引商标法请求诉讼保护。已注册的商标和未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程度不同注册商标受商标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当权利被侵害时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但对未注册商标来讲,只有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能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而普通的未注册商标则处于裸奔状态,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由此可见,未注册商标是很容易被侵权的,而且被侵权后的维权难度也很大。已注册的商标和未注册的商标构成侵权难易不同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权人行使这些权利,不涉及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问题;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造成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混同,就易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类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指未经济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

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二是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在认定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只不过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所谓“合法取得商品”是指通过公开的形式,在合法的交易市场购得的商品;说明“供货者”身份,应当是真实的且相对方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寻找到,未达到这个标准,不能认为“说明了提供者”。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直接使用或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是采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借用他人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信誉,推销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提高自己商标的声誉。反向假冒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擅自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借他人的优质商品为自己树立品牌,其后果使商标权人失去利用商标树立产品信誉的机会,违背商标和商品不可分离原则,侵害商标权人利益,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驰名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二是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三是以间接的曲解方式使消费者将商标误解为有关商品普通名称。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

商标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化,判判时必须针对具体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运用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要素综合分析,方能做出正确的认定。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因为它是一种资产,它涉及到销售,我们在买卖商标时如何判断其价值?所谓旧商标,是指已经使用的商标,而不是以前申请的商标,这些旧商标比新商标(未使用的)更有价值。

商标申请越早,其价值就越高。旧济南商标注册越早,使用时间越长,其知名度就越高。旧商标越老,就越受欢迎。商品和服务商标分为45个类别,包括热和冷两类,一般来说,由于注册数量多,热门类别的商标很难成功注册,因此此类商标的价值相对较高,例如:25类(服装、鞋业和房地产)。TS)、30类(方便食品)、3类(日用品)、9类(电子计算机)、20类(家具)、35类(广告销售)等。

过去,当我们注册商标时,为了少花钱,多做点工作,我们会尽量扩大商标组的范围,减少项目的数量,虽然这些商标组的范围很广,但项目相对较少,性价比较低,因此,我们建议您选择具有L的商标。大量的组和项。

商标专用权的期限为十年。期满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续展继续取得商标专用权,因此商标专用权越长,其价值越高。毕竟,没有人愿意在刚买了商标后立即花钱续签。

一般来说,注册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复议程序越多,商标越不稳定,价值越低;注册过程中涉及的行政程序越正常(如续展、变更等),商标越稳定,价值越高。

商标申请越晚,其价值就越高,由于新商标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很容易撤销,因此注册新商标越早,撤销的风险越大,其价值越小。对于一个新的商标,它的价值取决于买方的主观判断,简单地说,如果买方对商标有强烈的感觉,那么商标就可以以一个好的价格出售,反之亦然,可能是一文不值的。

总之,商标的价值可以从很多方面来判断,建议你在购买商标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全面的调查。在决定是否购买之前,您应该先查看商标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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