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济南商标注册路上的那些坑
公司注册怎么收费地址托管也叫无地址注册,就是企业不需要有正规的商用楼或是写字楼租赁合同只要托管到商务秘书企业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在家也可以办公创业了,地址托管只能托管到商务秘书企业,目前可以挂靠前海商务秘书地址。但是需每年进行地址续签;但据统计,大部分企业都未按规定续签;为规范管理,前海管理局将对入驻企业进行整顿,地址到期不续签的企业将可能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没有红本租赁凭证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1、公司容易被列入“地址异常”没有租赁地址,若没工商局抽查到,企业很容易被列入“地址异常”,对企业的正常经营会有很大的影响。
2、企业无法开具发票,税务上的问题不能办理目前的税务系统开具发票,需要绑定银行对公账户,公司注册怎么收费而且不论企业是自行开票,还是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企业银行的对公账户都是必须的条件之一。
3、对公账户无法使用目前国家政策规定,要求所有的企业在交易时,必须走公司的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如果该需要和别的企业公司进行合作、交易,没有对公账户的话,便无法进行正常的合作。
还有一个就是现在严查公司注册地址,主要是以前审查不严格的时候,公司注册怎么收费很多公司地址是凭空捏造,胡编乱造出来的虚拟地址,滋生很多违法犯罪的公司,而地址的不真实给公安机关办案带来阻碍,因此,现在对于公司注册地址进行严查也就很合理。以前注册公司不是不查地址,只是相对现在而言更加宽松而已。
商务秘书公司进行托管服务前需先到工商进行备案,只有通过正规的商务秘书托管才是合法的,所以选择正规的公司进行托管罗湖公司注册,这样,创业者就可以放心安心的去注册了。托管地址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呢?大多数企业都能通过商务秘书公司进行地址托管,但是这些情况除外:不能托管经营含前置审批项目的企业,例如证券公司;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定经营场所的企业,例如食品销售。商务秘书公司对企业进行托管,托管企业后续进行注册登记时,商务秘书企业需提供其执照复印件以及托管协议。
1、公司容易被列入“地址异常”没有租赁地址,若没工商局抽查到,企业很容易被列入“地址异常”,对企业的正常经营会有很大的影响。
2、企业无法开具发票目前的税务系统开具发票,需要绑定银行对公账户,而且不论企业是自行开票公司注册,还是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企业银行的对公账户都是必须的条件之一。
3、对公账户无法使用目前国家政策规定,要求所有的企业在交易时,必须走公司的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如果该需要和别的企业公司进行合作、交易,没有对公账户的话,便无法进行正常的合作。
红本租赁合同是指房屋租时的书面凭证,此凭证中必须囊括租赁房屋的使用范围、面积、期限、用途,而且因为国家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开始,注册公司均为五证合一,必须缴纳社保,所以注册公司必须要开对公账户就需要用到红本租赁合同。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开始大幅度上升,有好的代理机构也就有差的代理机构,良莠不齐,甚至有些陷阱重重,消费者在了解对比后可能很多人选择低价注册商标,但是来帮大家细数济南商标注册路上的那些坑。
低价注册商标,甚至比官费还低;注册一标一类商标费用从200-2000元不等,要知道通过代理机构提交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规费,也就是知识产权局收取的官费,纸质渠道提交为300元(一标一类10小项),如果通过网上提交为270元;另一部分则为代理机构收取的服务费。当您看到宣传提供比官费还要低的费用,可要长点心眼了,众所周知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亏本的生意谁都不会做。
坑一:注册商标前不查询要知道并不是左右的商标都能注册成功,在注册商标之前一定要进行查询,否则注册和他人近似商标很大机会被驳回,这样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如果产品还投入了市场运营,更加得不偿失。很多网站通过自助提交的渠道费用很低,但是都不会提供商标查询服务。
坑二:前期收费低,后期乱收费据小编了解到,有许多代理机构会进行后期二次收费,比如商标注册后受理通知书,如果客户想要拿到,则需要交纳一笔费用,等到后期如能通过注册下证,下证再收取一笔费用等等……要知道这些费用商标局在下发时都是没有任何费用的。坑三:强制消费还有一些商标注册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商标被驳回、被他人提异议申请,驳回通知书、异议材料等等都是直接寄到代理机构,可能还会被迫产生其他强制收费,要求一定要在原代理机构进行复审,趁机提价,比市面高出很多,很多不了解的客户则很容易掉入陷阱中。
所以,当决定要注册商标后一定要了解清楚代理机构的资质,比如是否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局查询资质,公司营业执照等等。并询问清楚商标注册费用,不要贪小便宜选择不靠谱的代理机构,每个人都应该了解清楚商标注册中会遇到的问题,这样才能尽量避开他人设下的陷阱,辨别出这些骗术。
专利申请是分种类的,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
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目前来看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是最高的,很多国家是没有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专利要经过实质性审查才能通过授权,而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需要通过实质性审查。
如果收到别人的警告函,说自己涉嫌侵犯他人专利,这时候不要慌张,要自信的进行一下几项抗辩,才能真正的成功应对别人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成为专利侵权的被告不是可耻的,但是没有积极的进行抗辩,就是一个笨被告的表现。专利侵权抗辩在遇到专利诉讼时,首先要想到的抗辩就是诉讼时效的抗辩。
专利法第62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对于持续侵权的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一、专利合同抗辩专利合同抗辩,是指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以其实施的技术是通过技术转让合同从第三人处合法取得为理由进行侵权抗辩。此抗辩理由不属于对抗侵犯专利权的理由,只是承担侵权责任的抗辩理由。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受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构成共同侵权。在合同双方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共同被告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确定责任时,应当由转让方首先承担侵权责任,受让方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以合同抗辩的同时,要求追加合同的转让方为共同被告的,如果原告同意追加,则应当将合同的转让方追加为共同被告。如果原告坚持不同意追加,在合同的受让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另行通过合同诉讼或仲裁解决合同纠纷。被告可以收集取得原告明示许可的证据,如许可合同、相关函件等,还可以收集得到原告默示许可的证据,例如,虽然没有签订许可合同,但原告曾指导实施其专利技术。
二、不视为侵权的抗辩我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用尽的抗辩专利权用尽是指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出售后,第三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是只有针对合法生产的专利产品才有穷竭,非法生产的产品不受此限。二是第一次销售必须是合法销售,即时经过专利权人或者是被他许可的人同意而合法的投入市场,而不是偷窃或者非法仿制而来的。三是进入流通领域后,穷竭的只是使用权、销售权和许诺销售权,制造权和进口权仍未穷竭。四是并非所有国家的专利法都明确承认专利权穷竭。
2、先用权抗辩在诉讼主张先用权的条件:一是技术来源,技术必须是自己独立研究开发的,或者是通过合法途径从他人那里取得的。二是使用技术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即必须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进行,并在申请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停止。在先的实施行为和准备行为必须是在专利权有效的领土范围内进行。
3、临时过境的抗辩4、科研使用的抗辩三、在先的实施行为和准备行为。
四、免赔事由的抗辩如果涉嫌侵权人是专利产品的使用者或者销售者,涉嫌侵权人不知道该产品属于侵权产品的,并能举证证明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可以提出自己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而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不构成侵权的抗辩在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大部分情况下,都在争论一个问题,就是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是被告在侵权诉讼中最常见的抗辩。这就需要被告的法务人员、技术人员、及其聘请的律师,共同努力合理确定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正确适用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等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证明自己的产品、方法或者外观设计并没有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
六、公知技术的抗辩即使涉嫌侵权人通过分析,认为自己实施的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但是涉嫌侵权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的,仍可以提出公知技术的抗辩。
七、滥用专利权抗辩获取专利权的抗辩和宣告无效的抗辩、专利终止的抗辩、恶意申请的抗辩寻找证据:
1、被控侵权人应当对现有技术进行全面的检索和调查,寻找该专利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专利检索的范围,包括世界各主要国家的专利文献,有关技术领域的专业期刊等。对现有技术的调查,主要是调查各类产品的说明书、广告、目录等,以确定在专利申请日之前是否有同类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2、应当审查涉案专利的专利文件,包括专利的授权文本,专利在申请阶段、复审阶段、无效阶段等的各种专利文件,例如审查意见通知书、意见陈述书等原始文件,通过这些文件可以了解原专利申请审批过程中的修改和变动情况。
八、被告之反诉“侵权人”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反诉无效或者将专利权人诉诸为另一案的被告,就是专利官司中的反诉。
九、请求确认不侵权之诉专利法第63条第2款,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一篇: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的机率大不大?
下一篇:专利申请保护期限是多久?
最新文章
- 历下区公司注册商标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2024-08-29 ]
- 济南商标变更中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 2024-08-29 ]
- 平阴企业申请商标的规范指南[ 2024-08-29 ]
- 商河企业商标转让办理指南[ 2024-08-28 ]
- 商河公司商标变更价格差异探析[ 2024-08-28 ]
- 莱芜区企业商标变更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 2024-0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