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平阴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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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平阴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作者:山东恒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6 08:54:56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其实注册商标对于我们是利大于弊的,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人的劳动成果,禁止那些仿冒的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让消费者不敢消费,打击盗版。济南商标注册也可以让国家鼓励那些辛苦劳累的人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让更多的人有信心,有资金去创造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从而开始发财致富,让中国的每一个人民都开始走向小康生活。

商标是什么呢?商标它可以由一些文字,图案,二十六个字母,数字,颜色等等组成的或者有颜色数字,英文字母等随意组合起来的一个显著的特征。那么注册商标他有什么好处嘛?因为有好处人们才愿意去注册,不然人们干嘛吃饱撑着去做这些东西呢?

原因一,将你所生产的产品拿去注册,这样这个产品就是属于你的,只有你拥有这个使用权,如果别人想要使用你所注册的这个产品,你可以让他缴纳一些费用给你。这样你就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报酬。原因二、当你成功通过注册商标,那么国家会注册人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是国家为了鼓励更多的人积极进取,用自己的智力劳动去创造属于自己成果。

还有就是注册商标成功之后,就可以防止他人仿冒你的劳动成果,你就可以依照我国的法律去告他。防止他人通过仿冒的手段去盈利,做一些不正当的事情。这样可以很好的阻止仿冒产品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了。商标注册人是会受到保护的,这个保护期限是从商标注册的那一天开始算,保护期是十年。如果期满了之后,你就需要再去缴纳费用,缴纳完才可以对商标继续使用,对于商标的续费是不受限制的。一般下次续费是2000块人民币,对了,续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商标的保护如果和当地工商局配合调查不来,协商也失败的话,那么法院就会来接收实施。在大部分的制度中,法院才有权力去制止那些商标被侵权的行为。

如果当你的商标被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造成了侵犯了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商标拥有人有权要求赔偿。对此,《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有相关专门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员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商标拥有人的合法权利并造成损害的,由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赔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赔偿后,应当负责让有故意或重大损失的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出支,各级政府负责让有责任的行政管理机关支付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驰名商标并不是与“普通商标”或者“非驰名商标”相对立的一类商标,它与普通济南商标注册具有相同的法律属性,它首先应当符合商标法对普通商标注册所要求的条件。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驰名商标的含义至少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1、从受中国法律保护的角度来看,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这意味着,驰名商标并不是与“普通商标”或者“非驰名商标”相对立的一类商标,它与普通商标注册具有相同的法律属性,它首先应当符合商标法对普通商标注册所要求的条件。驰名商标之所以受到特殊保护,是因为它的“驰名”从这个角度来看,驰名商标又与普通商标有所不同。虽然任何一个普通商标注册都有可能成为驰名商标,但是在它“驰名”之前,却不能享有只有驰名商标才能享受到的特殊保护。因此,“驰名商标”这一概念的核心应在“驰名”二字上。

2、—个商标是否“驰名”是一种事实状态。也就是说,一个商标驰名与否,并不取决于“主管机关”的认定,而取决于是否“在中国味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商标驰名的事实状态应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驰名的商标并不意味着它就永远是一个驰名商标。在商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中标称某个商标是“驰名商标”(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着这种现象),实际上赋予了“驰名商标”以永久或较长时间的地位或者称号,这是不符合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制度的基本精神的。

3、—个特定商标自身是否属于驰名商标在法律上并无意义,只有当它与其他商标发生冲突时才有意义离开了具体的情势而谈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至少在商标法上是没有意义的,因而也是不真实的。

4、驰名商标不但具有实体法上的意义,而且同时具有程序法上的意义。由于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总是与具体的冲突情势联系在一起,因而“驰名商标”一次本身就具有一种特殊含义:它表明了一个商标与另一个商标之间的冲突。一个商标是否驰名,不但与该商标的所有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还关涉与其对立的另一个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因此,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绝不应当只是单方面的,充分尊重并保护与该“驰名商标”相冲突的商标所有人在驰名商标的认定过程中的参与及相关权利,也就显得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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