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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需要注意?

作者:山东恒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8 08:49:57

在申请济南商标注册时,一般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原则会比较多,如果是没有过商标注册经验的申请人,在办理申请商标业务的时候就会比较繁琐,或者是遗漏掉某个步骤。因此如果是没有相关经验的申请人,委托一个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机构来代为办理,相对来说更合适,成功率也会更高。那么济南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需要注意?我司整理了下面几条供大家参考。

1.一件商标一项申请的原则一项申请行为只能请求注册一件商标,在一份申请中不得申请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如果在一份申请中,申请了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那么这份申请就被会驳回作废。

2.一件商标一类商品的原则申请同一商标只限于一类商品上,即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商标,应该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申请。这就是说,同一申请人提出的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不仅只限于一件商标,而且还限于一类商品,不能在一份申请中将同一类商标使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从这一原则来看,同一申请人申请同一商标,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如这些商品按照商品分类表是同属一类的,那就可以作为一件商标提出申请。例如某制药厂,将同一商标用于药品类的片剂、注射剂、丸、散、膏、丹等几十种商品上,这些商品按商品分类表均属于同一类,就可以作为一件商标填报一份 申请书,交纳一份申请费和注册费。这种情况对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是十分有利。

3.注册商标扩大商品使用范围另行申请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即在该注册商标原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外的同类商品上要求扩大商品范围的,应另行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专用范围以原核定的使用商品范围为限,扩大了商品范围,有可能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4.注册商标改变文字、图形重新申请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以原已核定的文字、图形为准,是商标专用权的客体,改变其文字或图形已不属于保护范围,应更新申请注册。

转让流程:

1.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3.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4.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

5.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6.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所需材料:1.《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该注册商标证书:1.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2.请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注:1、商标转让完成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若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将属于违法行为。2、公证书不是每个商标转让都需要提供,视商标局要求,不过一般来说,若是转让的商标价值较大,或是审核过程中有疑问,商标局一般要求提供公证书。这时,就需要转受让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商标是企业甚至一个地方重要的无形资产。抢注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至少有两方面的潜在利益:一是驰名商标往往能让产品销售获得更大的收益;二是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让生产企业不得不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即使是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产品商标,大多数企业都是在创出一个知名品牌后,才会想到去注册商标,很少会在创品牌之初先注册商标,把非物质文化注册为商标的做法就更少了。要知道,在企业打响知名度后发现品牌被抢注时,除非能证明对方是恶意抢注,才能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而这种举证往往很困难。笔者认为,在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加强商标意识的同时,对于那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而短期内又尚未准备进行开发的无形历史文化遗产,也应该通过资料整理、价值评估和商标注册等形式将其保护起来,避免日后使用时遇到被人抢注在先的尴尬。

众所周知,我们需要支付商标使用费,因此,商标使用费可以扣除税前吗什么是商标使用费如何扣除商标使用费今天,小版本的互联网给您详细介绍了有关商标使用费扣除的知识,希望小版本的知识可以帮助您,您可以回答问题。自《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以来,许多纳税人就母公司商标的使用、分公司对母公司商标的使用、是否应当缴纳费用、是否应当缴纳注册商标等问题向子公司咨询。

使用商标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纳税人被提醒,子公司使用商标的费用与子公司使用母公司商标的费用不同。首先,我们要弄清楚版税是什么,商标版税是版税之一。执行条例第20条有明确的定义。企业取得的商标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所得。所得的实现,应当按照商标使用权人支付合同规定的使用费的日期予以确认。

商标权是一种性质单一的法定权利,依法被称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控制其注册商标,禁止他人侵犯非性权利,包括其注册商标的商标所有人的专用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犯权利。其次,必须明确商标使用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根据《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内部企业组织缴纳的使用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因为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是企业总组织的一部分,不是外部的独立实体,不能成为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总组织应当是统一纳税代表,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为了管理、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可以采取相对独立的内部分支管理。分支机构在企业总部内具有相对独立的资产、业务范围等,这使得这些分支机构类似于独立企业。用于提供所谓的企业管理服务,如支付商标使用费。但是,这种商业行为。企业内部分支机构之间实行内部业务活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由于他们不是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必须由企业税征收,因此这些内部业务交易产生的费用不计入所得税,并扣除为费用。ch与总公司之间的商标使用费,总公司不需要包括收入,分公司不需要包括费用,不存在税前扣除问题。

应当注意的是,子公司为使用母公司的商标权支付的使用费不属于《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税前未扣除的使用费。对于独立法人企业,存在控制与控制的关系,商标使用费的价格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贸易的原则确定,企业的正常成本应作为税收处理。第三,明确如何扣除使用费。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款、损失和其他支出,应当允许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减少企业或者关联方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所得的,由税务机关批准。

同时,《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其他安排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务机关有权自营业年度起10年内进行税务调整。总而言之,母公司应当按照独立转让的原则确认所得。子公司使用母公司商标时的企业行为。只要子公司的商标费符合关联企业的要求,就可以按所收取的费用在税前扣除。

以上是关于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的相关知识。我希望你能通过小编的知识了解更多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的扣除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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